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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部分女律师呼吁向离婚过错方索赔

1999-07-15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上海市巾帼法律义务咨询站去年接待妇女咨询达千余人次,其中婚姻咨询占49.6%,而半数以上是因“第三者插足”导致家庭婚姻的危机。身心受到极大伤害的妇女不明白,为何法律不能保护她们合法的配偶权?新《婚姻家庭法》修改提案中,婚外恋行为是否该受到法律惩治这一问题,在立法中依然存在较大争议。就此,上海部分女律师日前呼吁,应在立法中增设离婚过错方损害赔偿的条款。女律师们认为,《婚姻家庭法》是以伦理道德为基础的,因婚外恋导致离婚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夫妻中受害方的人身权。因此,应参照国外相关法律,赋予受害方向过错方索赔的权利。这符合过错赔偿责任的民事法律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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